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 日期:2023-11-2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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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无违规违纪和不良行为;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
3.具有福清市户籍或在福清市长期居住;
4.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相关专业优先录用;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语言表达清晰流畅,有一定文字功底;
7.服从组织分配。
二、招聘程序
1.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10日。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将填好的派遣人员招聘表(详见附件)发至779381947@qq.com。网上报名结束后,我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将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
2.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后交还)。
3.资格复审地点: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办公室。
4.资格复审:现场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与职位相匹配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职位适应能力。
三、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标准参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服务年限不低于1年。
四、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91-85259524。
本公告由福清市园林管理处负责解释。

特别说明:如使用福清直聘小程序附件不可见
或添加客服微信:1825916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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