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统计局

  • 日期:2023-02-0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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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力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无违规违纪和不良行为;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3.具有福清市户籍或在福清市长期居住;4.年龄4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中专及以上学历,统计相关专业优先录用;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语言表达清晰流畅;7.服从组织分配。

二、招聘程序

1.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将填好的派遣人员招聘表(详见附件)发至fqstjj12@163.com。网上报名结束后,将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

2.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后交还),本人近期免冠红底2寸照片3张,填写好的《派遣人员招聘登记表》3份。   

3.资格复审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12楼1204。

4.资格复审:现场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与职位相匹配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职位适应能力。

三、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标准参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服务年限不低于1年。

四、咨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91-85165265

本公告由福清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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